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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喝咖啡不行嗎??
你一定看過無數類似這樣的文字:
我點了一杯卡布奇諾,讓思緒隨著泡沫,
迴旋,口中的苦澀融了對妳那份無盡的思念。
孤獨的城市,孤獨的夜,
伴隨著我的,只有一杯咖啡。

還有這個:
獨自一人,我坐在海邊,
讓海風恣意搖擺著我的衣袖,
來自那蔚藍海水的味道,
充滿了我的鼻腔。
我漫步著,手中提著海尼根,
品嚐著那份孤獨與狂放。

好啦!
我是不知道你看了有什麼感覺,不過就作者的我而言,其實一點感覺也沒有。
畢竟這樣類似的文字、廣告、影像,早已充斥在我們的周遭。
我倒是常想問一個問題:
一定要喝咖啡嗎?
一定要喝海尼根嗎?

我們加入其他的東西試試看:
我泡了一卡維力炸醬麵,讓思緒隨著炸醬包,
迴旋,口中的苦澀融了對妳那份無盡的思念。
孤獨的城市,孤獨的夜,
伴隨著我的,只有一碗維力炸醬麵。

再試試這個:
我拿了一罐養樂多,讓思緒隨著酵母菌,
迴旋,口中的苦澀融了對妳那份無盡的思念。
孤獨的城市,孤獨的夜,
伴隨著我的,只有一罐養樂多。

你注意到裡面的不同之處了嗎?
沒錯!換了一種飲料,就不再感性,而是搞笑。

是的,你可能會說:搞屁啊!幹嘛亂來?
不過仔細想想,咖啡跟養樂多、牛肉麵,到底差在哪裡?
憑什麼咖啡就要感覺比較有品味,
而養樂多跟維力炸醬麵就要比較平民感一點?

他們不都是食品嗎?
而且從原料到成品這些過程,實在找不到什麼造成你我偏見的點。

唯一的差別在於:行銷時的廣告。

我們會覺得咖啡很高尚、很有品味,是因為我們看了廣告,看了那一堆負載太多情感的文字。

是的,你可能是個文藝青年,你可能提著咖啡或酒或茶,在窗邊細細品嚐。

但誰規定文藝青年不能喝養樂多?
另外,我就不能一邊大口吸著珍珠奶茶,一邊葬花?
我難道就不能拿著Qoo,漫步在海邊?
我難道就不能拎著乖乖桶,在林間欣賞自然美景?
我難道就不能在獨自一人的夜裡,
一邊喝著一罐20元的愛肝或三洋維士比,
一邊靜思?
(然後頓悟之後打開窗戶喊福氣啦~)

你會說,廢話!當然可以!

但你試著把這些東西代進你的文字中,你會發現感覺完全不一樣。
然後我們再試試看這個:

獨自一人,我坐在海邊,
讓海風恣意搖擺著我的衣袖,
來自那蔚藍海水的味道,
充滿了我的鼻腔。
我漫步著,手中提著大雕松茸藥酒,
品嚐著那份孤獨與狂放。

你注意到了嗎?

當你聽到海尼根時,你想到的是一種情景。
當你聽到禮藏十二年時,你想到的又是一種情景。

但當你聽到大雕松茸藥酒時,你想到的情景一定又跟上述不同。

同樣是酒,但上面的牌子問題可大了。

我不認為重點在酒的味道,
就好比說古人最愛「濁酒」這個詞了,
朋友來也喝「濁酒」,坐在小船上也喝「濁酒」,送別時也喝「濁酒」,
高中唸書時,我幾乎要懷疑「濁酒」是以前的一個牌子,
就好像「三洋維士比」或「禮藏十二年」那樣。

我們不太能夠想像當時會有這樣的廣告:
蘇東坡跟佛印在比賽,最後佛印拿著「濁酒」對蘇東坡說:

「我,又贏了。」

你可以發現到,其實酒的味道或許不是重點,重點在這些東西背後的宣傳方式,因為這些宣傳方式深深影響你的「既定印象」。

某一種酒就是給勞工朋友喝的,
某一種酒就是上流社會喝的,
某一種酒就是帶有灑脫的氣氛,
某一種酒就是喝的時候旁邊有女孩子在那邊ㄋㄞ!

我們已經被這些廣告塑造出許多既定印象,這並沒有什麼,只是這一連串從既定印象發展出來的文章,總會讓我想起不同的可能。

如果劉德華拿著大雕說:「我,又贏了。」
你可能會開始想他贏的到底是什麼。

如果周潤發拿著Qoo喊「福氣啦」!
你多少會覺得有些怪怪的。

有些東西可以帶換,有些則不行。

而我不禁要想,從這些既定印象衍生出的文字,到底有多少是真誠的情感,而到底又有多少是為賦新詞強說愁?
或者我們身處於「做作」中而不自知,因為大家都這樣。

更有太多攀附於這些既定印象之中的東西,比方點的咖啡或酒或什麼煙,如果是英文或翻譯的詞,總會營造出一種比較高級的感覺。

有些人喜歡這種感覺,所以當他把這些東西化成文字時,他會描述自己獨自一人坐在河堤上,抽著mild seven,而不是長壽。

這樣就有比較高級、比較滄桑嗎?

恐怕當事人覺得是有的。

而這些品牌是相當重要的工具,當你身上加上這一堆配件之後,你才能成為一個多愁善感的文藝青年。

配錯的話,可不行喔!
因為廣告影響所造成的既定印象還很多,而許多小說---尤其是作者年紀較小的網路小說---特別喜歡將場景安排在這些東西
上,因為這些地方多半給予一種「明亮、清新」的感覺。


比方說便利商店、速食店、大哥大門市、餐廳或PUB。

愛情小說尤其是如此,
你可以愛上7-11的女孩子,也可以在大哥大門市遇到心儀的男生,更可以在麥當勞遇上麥當勞叔叔---我是說,遇上麥當勞櫃臺的女孩,
接著來的就是常見的愛情故事,比方男生愛女生,女生其實也愛男生,然後又有誤會什麼的,要不就是裝衿持,
最後在某種感動人的動作下兩個人終於bibi,偶爾也會來個車禍血癌什麼的病。

總之既然寫的人那麼多,劇情能夠變化的也不大,就只好從場景上著手了。

但,這些充滿青春氣息的戀情,卻很少發生在其他地方。

比方說在菜市場賣豬肉的那邊遇到賣豬肉的美女---
比方說在筒仔米糕店遇到賣筒仔米糕的帥哥---
比方說在嘉義火雞肉飯遇到切火雞肉的歐巴桑---我是說美女店員---

我並不是說這些地方沒有這樣的人出現,而是這樣的場景,會讓我們聯想到不同的氣氛。

廣告,是的,就是廣告。

我們被廣告影響得太深,以致於我們會認為某些東西就是某種樣子,甚至還會被塑造出一種「流行」的感覺。

那就好像Hello Kitty磁鐵一樣,他跟便利商店的形象結合了,更跟歌手的形象結合,於是也吸引到特定的消費層。

所以當你成為一個作者,你會安排男女主角在便利商店見面,而不是在柑仔店或台糖門市(買啤酒酵母?)。

你會安排男女主角在咖啡店因為一杯愛爾蘭咖啡而相遇,而不是在傳統市場因為一把蔥或一條魚而相遇。

你會安排愛書的男女主角在誠品相遇,而不是在金玉堂買自動鉛筆跟字典時相遇。


因為那是你熟悉的生活環境,而你也深受這些廣告所影響。
這些東西的本質並不見得差異那麼大,
但當你踏進誠品、當你拿起一杯咖啡,
你就會莫名其妙湧起一股自己其實很有個人風格的感覺,
儘管整間誠品滿滿都是人,儘管整間店的人都拿著一杯咖啡。
不過,當你在海邊看到有人舉著大雕對海嘆息,
或者有人提著乖乖桶跟女友逛街、
甚至在Starbucks Coffee裡面吃筒仔米糕,
請千萬別大驚小怪,
因為,他們也有可能跟你一樣是文藝青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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